|
2018年12月初,羅垟山村民代表向平陽縣國土局反映,平陽縣鰲江鎮羅垟村羅垟水庫邊冬泳隊無視法律法規,明目張膽建設別墅,嚴重污染水庫水源!羅垟村老書記丁田水帶頭在自己老宅旁違章新建別墅,反映多次,為何仍舊屹立不倒!有關部門為何視而不見!村里老黨員老書記的帶頭違建、有關單位的不作為才導致如今羅垟村遍地違建!請國土部門審查立案予以處理!請縣三改一拆對違章建筑予以拆除!請紀委領導督促落實!還羅垟村一片清凈!
2018年12月19日,平陽縣國土局鰲江分局答復:調查發現該兩處投訴點均為違章建筑,國土部門已走法律程序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2019年3月初(3個月后),村民代表再次咨詢事件進展情況。3月6日,平陽縣國土資源局答復:經查,平陽縣鰲江鎮游泳協會(法人葉幫國)未經批準擅自在鰲江鎮羅垟村占地建房,對該未批先占行為,我局已予以立案查處,現在已進入聽證告知階段,下步將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次答復內容盡然只見鰲江鎮游泳協會違建的處理程序而不正面答復老書記丁田水的違建別墅處理程序進展情況?有何內幕?
再次對此情況反饋,平陽縣國土局才答復:你好,關于羅垟村老書記丁田水帶頭在自己老宅旁違章建房一事,我局正在調查取證中。
老書記好手段,同時反映的違建,3個月后,一方進入聽證告知階段,老書記的違建卻還在調查取證階段?
試問平陽縣國土局法定立案處理程序時限是多久?半年?一年?兩年還是100年?
下一步,村民代表將持續跟進事件進展!
|
補充內容 (2019-3-13 14:17):
近日收到好多個涉及人身威脅的電話,但是本村民代表始終相信黨和人民政府,相信現如今這個法制社會,會堅持走下去,讓這件事有個完結!
補充內容 (2019-3-15 23:02):
《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規定:第三十二條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案情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特別復雜的除外。國土部門打臉不打臉。!
補充內容 (2019-3-20 16:17):
今日收到國土部門答復:對平陽縣鰲江鎮游泳協會占地建房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平資規罰【2019】20號),只字不提老書記違建別墅調查情況!不知為何?
補充內容 (2019-3-23 22:48):
最新消息:關于丁田水違法占地建別墅的情況我局已立案查處,現已進入聽證告知階段。國土部門終于前進一步,現進入聽證告知階段。下一步村民代表將持續關注進展并公示情況!
補充內容 (2019-4-1 14:53):
鰲江鎮游泳協會處罰決定書已公示并請公眾監督執行!老書記違建處罰決定書作出后也將公示!
補充內容 (2019-4-11 13:23):
三個月后發游泳協會違建別墅拆除情況照片以便公眾監督,老書記違建別墅處罰決定書作出后在此帖予以公示!
補充內容 (2019-4-30 13:34):
感謝村民代表及各界媒體輿論的近兩個月的努力,總算有個階段性的勝利(處罰決定書終于都出來了,附36樓),下一步將持續根據平陽縣國土資源和規劃局處罰決定書的執行情況!謝謝!
補充內容 (2020-5-19 17:02):
平陽縣人民法院已經在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積極配合下早早作出裁定,下面將有鰲江鎮人民政府實施強拆,可現在兩處違章仍然屹立不到,小編將繼續跟進鰲江鎮人民政府強拆進度,謝謝!
尊敬的網友您好,關于您反映鰲...
補充內容 (2020-6-3 23:59):
2020年5月27日,平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鰲江中隊執法人員已向業主送達《法院行政裁決書》。平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鰲江中隊將暫定于一個月內對該點進行強制拆除。承辦單位:鰲江鎮人民政府 聯系方式:63633201
補充內容 (2020-12-13 18:08):
尊敬的網友您好,關于您反映村民代表同時反應的羅陽水庫冬泳隊違建別墅和塘村村老書記違建別墅,現在冬泳隊水庫已經在有關部門的雷厲風行下拆除干凈,可是丁老書記的豪華別墅還是屹立不倒,這是為何?既然已經明...
補充內容 (2020-12-13 18:09):
經查,丁田水在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占用鰲江鎮羅垟村土地建房的行為,平陽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書(2019)浙0326行審230號,該案由鰲江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補充內容 (2020-12-26 17:03):
尊敬的網民您好,您反映的關于“塘村村冬泳隊拆除舊址上又興建木制別墅”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經鰲江鎮調查了解,現將答復意見回復如下:鰲江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已經介入調查處理。承辦單位:鰲江鎮人民政府 聯...
補充內容 (2020-12-26 17:05):
避重就輕!給人感覺: 冬泳隊違建是個軟柿子,丁老書記手眼通天! |
|